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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评2006年中国互联网10大新闻

  文|孙光海谷泉苑丽萍
  
     又到岁末年终时。在即将过去的2006年,《网络传播》与互联网业界同仁共同见证了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变化与争议。新闻即将成为历史,作为互联网从业者,这一年,哪些事让你难忘?这一年,又有哪些词语记录了你的欢笑与悲情?回首这样一个个历史时刻,或许你止不住地
   感动,或许你只是感叹,或许你在更理性地思考……
  
     回顾与展望,《网络传播》一如既往地推出年度网络新闻回顾,用独特视角对2006年的重大事件进行全面分析与梳理。翻动着2006年的日历,让我们一同搜索记忆里的那些事,回眸我们共同走过的2006年。
  
     2006年是中国互联网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的一年。在这一年里,争议不绝、质疑不断、呼吁连连。由博客引发的官司和种种非议,博客实名制激起大家争议,既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中国移动“11条军规”和信息产业部出台的“14条军规”对网络媒体产生最直接影响;“网络恶搞”成为2006年最热门的关键词,“你被恶搞了吗?”“恶搞你是因为爱你!”等这些话成为网络流行语;网络富豪的起起落落也上演了一幕幕大起大落的悲喜剧……这些使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中国互联网该怎么发展,又该怎么管理,网络媒体做什么创造了财富,又是什么改变了网民。
  
     繁荣与治理
  
     2006年8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消息称,CN域名注册量逼近120万,位居亚洲第一,增长速度也居全球首位,而国内COM域名注册量为150多万个,按照这个增长速度,2007年CN域名注册量超越COM域名不是问题。
  
     CN域名猛增的背后是新网站的增多以及现有网站实施品牌保护措施和安全措施,毕竟国际顶级互联网域名控制权在美国手中,我国4个“.cn”域名顶级节点升级已部署完毕,同时用于“.cn”下二级域名解析服务器也开始运行。自3月1日开始,国内科研机构、政府机构和国防网站将分别与顶级域名“.cn”下设置的AC、GOV和MIL等类别域相对应。这意味着用户访问这些重要机构网站时,信号直接走国内的域名解析服务器,不必再经美国域名公司ICANN管理下的解析服务器,网络安全性得到加强。
  
     CN域名繁荣的背后也是中国网民数量的增加,2006年中国网民数量超过1.2亿人,仅次于美国的1.58亿位居世界第二,庞大的网民基数也为中国互联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网络媒体带来发展的机会,但部分互联网SP盯上他们的钱袋子,通过强行定制,强行订购和对用户欺诈,包括违约群发诱导定制,如非法短信群发,含有挑逗性内容,隐藏业务资费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诱导,违规开展按条定制业务等屡见不鲜。而网络用户对SP的违规投诉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2006年7月,对于中国网络媒体而言,胡萝卜加大棒同时上阵,喜忧各半。喜的是,第十六届中国新闻奖首次将网络新闻作品纳入评选范畴,作为中国新闻界最高奖项和至高荣誉的中国新闻奖,因为有了网络新闻作品而成为最大的亮点,也因为有了网络新闻作品而更为全面;忧的是,中国移动出台的“11条军规”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后中国联通对SP进行资费抽查并加大对SP监管,SP企业的纷纷裁员让这次的行业寒冬更加难熬,对于新闻网站而言,这11条“军规”中的“二次确认”也是致命的,因为新闻网站盈利主要依靠无线业务,一般占其整个收入70%-90%的比例。中国移动出台的“11条军规”当中,二次确认“杀伤性”最大,中移动内部试点数据显示,进行“二次确认”后,SP新增用户和新增信息费收入平均下降70%~80%左右,总收入下降约20%。
  
     2006年9月,信息产业部出台“14条军规”来规范移动电话信息服务领域内资费和收费。信息产业部立誓要以要打SP的“人民战争”来整顿SP违法和不良行为,整顿的原因还是SP本身的问题太多。每天都有很多用户在向电信运营商投诉,SP一直通过信息不对称的优势,骗手机用户的钱。如果消费者去中移动投诉了,那么SP就把强行订制的业务取消掉。那些没有去投诉的手机用户,谁管?这也许是以互联网为载体的SP们自己吞下自己种的“苦果”,对于不法SP们的恶意定制、黄色信息等行为,消费者的板子却最终打到了SP运营商的头上。
  
     在14条和11条“军规”的行业政策调控下,网络媒体受到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其收入单一依靠无线业务的弊端已经显现。众多网络媒体总结为行业政策风险,其实这是给网络媒体敲响了警钟,也给网站带来了新机会,更是网络媒体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和必经之路。网站必须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2006年网络新闻作品正式进入全国性最权威的中国新闻奖的评选范畴,对于网络媒体而言,这不仅仅是一种奖励,更是经历10年时间发展的认可和新闻网站“身份”的确认,也将对未来网络新闻的发展起到重要的鼓舞、促进作用。它表明网络媒体在新闻事业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肯定和确认,也是对新闻事业促进和发展,推动传媒的合作和竞争,满足社会对日益增大的信息需求,使人感到鼓舞,但同时也是鞭策,因为它给网络媒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就是在继续发挥其优势的同时,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培育出一支懂新闻传播规律、能吃苦耐劳的采编和评论队伍,无疑具有深远的意义。
  
     2006年第一次纳入中国新闻奖的网络新闻,也充分体现了网络新闻的特点和优势。人民网的评论《我们怎样表达爱国热情》、新华网的网络专题《网民感动总理 总理感动网民——总理记者招待会网上答问》,集聚了新闻性、重要性、互动性和网络特色等多项突出优点,形式多样,为2005年中国新闻增添了活力。
  
     规范管理亟待破题
  
     2005年末,胡戈的“馒头”把中国互联网视频恶搞带入了鼎盛时期,2006年以来,恶搞之风愈刮愈烈,五花八门的恶搞视频铺天盖地而来。从方言配音到电影剪辑,从影视作品里的人物到现实生活中的名人,恶搞的枪口甚至瞄准了红色经典、英雄人物。
  
     “恶搞”是2006年网络上最流行的词汇,以文字、图片和动画为手段表达个人思想的一种方式,完全以颠覆的、滑稽的、莫名其妙的无厘头表达来解构所谓“正常”。然而,当前“恶搞”作品在网络上却可谓“新作不断”、“超越不断”,正在成为一种流行的“文化时尚”,更成了一种特殊的文化,想恶搞的人进入了“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的“境界”,整个恶搞呈现“人有多大胆、恶搞就有多大产”的“繁荣局面”,这些应当引起高度警惕。从视频到文本,从网络到电视,从流行歌曲、热门节目到古典名著、标志性图像、主旋律影片、英雄人物等,都难逃被“恶搞”的命运。
  
     “恶搞”被网民总结为四大罪状:一是造成是非不明、荣辱颠倒;二是颠覆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三是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四是不利于未成年人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与形成。面对“恶搞”,我们找不出非常恰当的反对理由,如果定要给它“罗织”一个罪名的话,那就是庸俗。
  
     终于有一天,不少的有识之士纷纷站出来,坚决反对“恶搞”,并得到大多数网民的支持和响应。国家广电总局决定将选择合适的时机出台“反恶搞”的管理条例,欲将网络视频也纳入自己的监管范围,一旦条例颁布,那就意味着以后就不会再有“馒头”式的作品流传在网络之上。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给博客提供了一个迅速生长的成熟环境。2005年国内博客用户超过了500万,而到今年这一数字已经改写为1748.5万,足足翻了三倍,如果说2005年是博客元年,那么2006则是博客发展年,在发展的过程中,除了队伍壮大、人数陡增外,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和缺陷也日益显现。
  
     在博客上进行人身攻击引发的官司日益增多,更有甚者通过博客泄露商业机密或者毁坏公司商誉也大有人在,在博客上进行个人情绪宣泄、语言暴力,发布一些不负责任和不真实的信息等现象则是家常便饭,博客之间“互殴”、“群殴”使得互联网上硝烟四起。一系列博客纠纷却让我们看到,在网络的平等交流和对话中,面临着一系列的新问题。如何维护个人的网络生存权利?如何制定和遵守网络文明规则?于是信息产业部正酝酿博客实名制,并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进行调研、起草管理办法。
  
     由此博客实名制也成为2006年网络上最大的争议,这争议的背后是博客是要自由还是要约束,是要自律还是要他律等问题的争执。想要直接立法限制博客,国内外环境并不具备,其面临的阻力是难以估计的。充分考虑现实阻力,从各方都容易达成共识的地方着手,面临的阻力会较小,利用技术手段,巧借“外力”,坚持不懈,徐徐图之,才能构筑一道各方都能接受、有中国特点的博客传播的自由底线。
  
     缺少自我约束和监督管理的博客,带给人们的是个性张扬,但也将会是“占山为王”的混乱。没有道德约束的博客就像一株罂粟,摇曳着绚烂与丑恶,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愈陷愈深。目前,对博客的监管则相对薄弱,司法监管还处在“盲区地带”。如果博客中“不文明的语言”现象是属于道德范畴,是由人们的文化水平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造成的,也是确实需要改变,但目前必须接受的现实。毕竟,网络还处在“任性的孩童期”,网络文明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如果博客出现“危害社会的谎言、谣言”时,则是法律范畴。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承担起维护和发展社会文明的义务。社会对网络的宽松绝不是放任自流。无论是博客还是“恶搞”必须有个度,而这个度就是法律的规定和基本的道德规范。只图自己痛快甚至为了“点击率”等商业目的而肆意侵犯别人知识产权和人身攻击等问题,都应当受到谴责和制止。
  
     文明之风正当时
  
     网络,本来可以成为一个民意表达的空间,现在却成为暴虐滋生的温床;本来可以成为社会建设性意见传达的窗口,现在却成为一部分人发泄的通道。2006年的中国互联网,是个多事之年,“网络暴民”层出不穷、前仆后继,网络暴力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如果说“网络暴民”是个人宣泄,那么利用网络乱发广告、垃圾邮件;侵范他人隐私,利用网络媒体大肆传播;发送病毒,造谣生事,传播迷信;网上传播污秽影视图片的色情行为,传播虚假新闻;利用网络行骗;网络游戏暴力、网上教唆违法行为,网络抄袭、剽窃、盗版等侵权行为;与网友讨论时不摆事实讲道理,而是乱扣帽子,用强势的言辞压人,甚至危言耸听,动辄对别人进行无理谩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正在网络上蔓延。
  
     2006年4月9日,千龙网等14家网站联合向全国互联网界发出文明办网倡议书后,得到了众多网站、网民的积极响应和鼎力支持,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不文明行为已经成为网站和网民的共识。从这件事情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始成为各个行业、各条战线的行动。《倡议书》发出立即得到各个网站的响应,也得到广大网民的支持。这表明健康向上是我国网站的主流,广大网络媒体工作者有觉悟、有能力、有信心来抵御各种不健康的网络信息,正在积极投身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网络脏口并非不治之症,而是一种不难克服的坏习惯,网上不吐脏字,有话好好说,有理耐心讲,这是“文明上网”的起码要求。
  
     中国互联网日新月异,而不变的是《网络传播》评选中国互联网10大新闻的宗旨和目的,那就是梳理和记录中国互联网行业在发展历程中留下的深刻烙印;有效地延伸这些重大事件在引导未来互联网发展中的固有价值和深层意义,我们期待中国互联网繁荣的那一天,更期待着和谐网络那一天的到来。
  
  
  
     1、大兴网络文明之风
  
     如果从Google键入“大兴网络文明之风”,有868000万项符合查询结果。如果再键入《大兴网络文明之风》专题,共有358000项符合查询结果。因此,“大兴网络文明之风”无容置疑地应该成为2006年互联网的十大新闻事件之一。
  
     2006年4月9日,千龙网等北京地区14家网站联合向全国互联网界发出文明办网倡议书,立刻受到了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的鼎力支持。
  
     中国互联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4月12日号召全国2600多家会员单位以及其他互联网从业者行动起来,抵制不文明网络行为,大兴网络文明之风,同时号召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有害信息和低俗之风,增强网络道德意识。
  
     协会认为,互联网从业者应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从点滴做起,一致行动。从维护国家和全行业整体利益的高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准则,推动互联网职业道德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自律义务;不制作、不发布、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的有害信息;共同对网上的信息内容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开展自查、互查、自纠行动,坚决清除网上不良内容,共同抵制一切破坏网络文明、危害社会稳定、妨碍行业发展的行为。
  
     4月22日,100余家网站在京联合举办以“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为主题的宣传日活动,以现场咨询、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清扫“网络垃圾”,倡导网络文明。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新浪、搜狐、百度等25家网站在现场设立咨询台,宣传科学用网、文明上网知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还在现场接受公众对网上违法和有害信息的举报,向群众发放有关安全上网的问卷调查,动员热心公益事业的民众加入到互联网义务监督员的行列。
  
     北京网络媒体协会还向社会颁布了《北京网络媒体自律公约》,同时建立了举报热线,开通了举报邮箱,主动接受网民的监督。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还组织现场教育活动,组织近300名网站高层管理人员、网站编辑和网吧经营管理者到北京市少年劳动教养所,由网络毒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少年劳教人员和少年犯的现身说法,使网站从业人员切身体验网络不健康内容带来的危害和后果。这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大兴网络文明之风推向了高潮。
  
     互联网已成为信息社会的基本工具,成为影响巨大、最具潜力的大众媒体,成为各种信息的集散地。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事关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事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关千百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北京地区14家网站提出的《文明办网倡议书》,符合广大网民的愿望,顺应了时代要求,表明健康向上的内容导向是我国各网站的主流。
  
     广大互联网从业人员要牢记自己的使命,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御不文明行为;在弘扬主旋律、遵纪守法、抵制低俗之风、坚持在行业自律方面起到表率与带头作用,使互联网真正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正确引导舆论的重要阵地,从而在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诸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8号国务院令,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称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内容、权利限制、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以及免责条款、法律责任等问题做出了系统规定。
  
     根据7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简称CNNIC)发布的第18次互联网报告,截止2006年6月30日,中国网民总人数为1.23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9.4%。报告首次公布手机上网人数为300万人。
  
     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利人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以下统称作品)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如何调整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已成为互联网发展必须认真加以解决的问题。
  
     《条例》是根据目前中国网络环境的特点,总结我国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实际经验,借鉴国外适合中国国情的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条例》的总体思路是与互联网条约的规定相一致,有利于创新,发挥网络传播作品的潜能;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使用作品的要求,保持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作品使用者的利益平衡等。
  
     《条例》所称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条例》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条例》明确要求,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就通过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两个关于互联网的条约,主要为解决国际互联网络环境下应用数字技术而产生的版权保护新问题。中国正在考虑加入这两个条约。所以本《条例》的出台不仅是国内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所急需的,也是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所希望的。它标志着我国目前已经完成对网络版权规范和调整的法律体系。这对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提高全民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作品在互联网上的传播并妥善解决版权问题,推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网络新闻纳入中国新闻奖评奖序列
  
     2006年7月18日,第十六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果揭晓,与往年不同的是这次的获奖名单上首次出现了网络媒体的名字,这标志着中国网络媒体经过几年来的编织,已经进入成熟期,正以自身的规律和特色在新闻传播领域展现出它独有的魅力,无可争辩地成为主流媒体的一部分。
  
     这一标志性事件表明国内网络新闻传播活动的综合发展,已经跨过了一个重要的临界点,网络媒体在新闻事业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充分地认可,对新闻事业的促进和发展,推动传媒的合作和竞争,满足社会对日益增大的信息需求,无疑具有深远的意义。
  
     伴随着互联网络应用的普及,国内网络新闻传播活动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由小到大不断扩展,变化速度极为迅猛。而全国性权威新闻评奖是否应当接纳网络新闻,是一个屡次提出又数度搁置的议题。2006年,中国新闻奖评选以实际行动对过往争执不定的问题,给予了明确的回答:网络已经成为国内新闻传播无法忽略的活动空间;在全国范围内,优秀的网络新闻作品与优秀的传统新闻作品一样,具有突出和鲜明的导向和示范价值。获得中国新闻奖的网络新闻作品,必然因此而成为当下业界专业活动的某种价值指引,未来在提升行业专业水准和专业服务精神方面,将发挥积极而生动的催化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网络与数字传媒研究室主任闵大洪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2005年11月8日中国第六个记者节,人民网、新华网和中国网的各一名编辑首次获得‘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的荣誉称号。2006年网络新闻在第十六届中国新闻奖中首次设奖,并有13件优秀作品获奖。这反映了中国网络媒体的地位不断上升。这两个‘第一次’主要显示的是从无到有的意义,在数量上还不可能一下就占到很高的比例。获得‘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的3位网络媒体编辑占获奖总人数172人的1.74%。本次获奖13件网络新闻作品占获奖作品总数270件的4.81%。但是我期待并坚信,随着网络媒体的进一步发展,今后这一比例会飞快增长。”
  
     互联网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近年的快速发展及其影响力不断扩大,并以新型媒体的全新角色,立足于21世纪。把网络新闻作品纳入中国新闻奖评奖范围,这是中国新闻界在网络时代的与时俱进。
  
     中国新闻奖主办单位中国记协国内部副主任孙正一表示,中国新闻奖网络新闻作品的评选,是对去年全国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一次检阅和总结,同时要求通过中国新闻奖网络新闻作品的评选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网络新闻媒体和网络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社会责任感,真实、准确、客观、公正报道新闻,提高网上宣传报道的引导力,推动网络新闻媒体提高网络新闻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网络新闻队伍,多出精品、多出人才。这既是网络新闻评选的根本目的,也是网络新闻工作者的起点,也是网络媒体的原点。
  
  
     4、第六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召开
  
     2006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第六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在云南昆明召开。
  
     来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等部门的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办负责网络工作的领导;全国主要媒体网站、门户网站负责人,互联网行业的专家、学者,各大网络技术公司负责人等300多人出席了本届论坛。
  
     “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作为国内网络媒体最大规模和最高规格的专业论坛,2001年开始创办以来,每年都会吸引广大业界人士的参与和公众的关注。从2001年的青岛到2006年的昆明,从国家新闻网站、商业门户网站到博客网站、流媒体视频网站、电子杂志网站等新媒体网站,六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参会单位不断丰富,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了六年来中国网络媒体快速发展的进程。
  
     更好的发展机会意味着更激烈的竞争,网络媒体如何在已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又应如何与传统媒体互惠互利发展都是目前在网络界关注的话题。
  
     作为新媒体,网络媒体应如何响应“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完善自身的内容与形式建设,又如何与其它媒体互动,齐心协力打造和谐社会成为本次论坛的关注焦点。此外,相关专业人士还就中国网络媒体创新之路、网络媒体服务创新及新技术推动解决方案、自媒体、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共生与竞争、网络媒体对中国国际形象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蔡名照在第六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他指出,网络媒体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努力建设和谐网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网络媒体应坚持依法办网、文明办网,大兴网络文明之风,切实肩负起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开展健康向上的信息服务,守法自律,树立信誉,维护形象,共建网络媒体诚信。
  
     中国日报社总编辑朱灵在第六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开幕式上致辞时指出,由于流动性强、隐匿性高,网络社会是高度开放和自由的空间,有着现实社会还不具有的一些其它因素;因此,营造网络社会的和谐是一种比营造现实社会的和谐更具有挑战性的使命。
  
     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张田欣指出,建设中国和谐网络环境,加强网络新闻宣传和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的必然要求。这次论坛的举办,对于推动我国互联网新闻宣传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李存厚、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奚国华也先后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
  
     “第六届中国网络媒体论坛”是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指导之下,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央视国际、中青网、中国经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广播网、千龙网、东方网、北方网、南方网、浙江在线等单位共同主办,中国日报网站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承办。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指导下,一年一届的中国网络媒体论坛,已成为国内网络媒体界增进交流、共谋发展的重要平台。
  
  
     5、中国互联网步入CN时代
  
     2006年3月1日,信息产业部已对现行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进行了局部调整,即在顶级域名CN下增设了.MIL类别域,适用于中国的国防机构。调整后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新的互联网络域名体系规定,顶级域名CN之下,设置“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两类英文二级域名。其中,“类别域名”7个,分别为:AC适用于科研机构;COM适用于工、商、金融等企业;EDU适用于中国的教育机构;GOV适用于中国的政府机构;MIL适用于中国的国防机构;NET适用于提供互联网络服务的机构;ORG适用于非营利性的组织。设置“行政区域名”34个,适用于我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组织,主要以其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命名,比如北京市域名为BJ;上海市域名为SH;台湾省域名为TW;香港特别行政区域名为HK;河北省域名为HE等。
  
     作为互联网管理主体的ICANN仅对美国政府负责。换句话说,美国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ICANN使某国或某地区的互联网从国际主干网上断开,这给多数国家带来了政治上的不安全感和不信任感。ICANN管理着150多万个中国的互联网域名,在ICANN管理的中国网站域名中,很多曾是政府机构和科研单位。这意味着这些机构的信息常年暴露在别人的监控下,这些机构和企业的网站和电子邮件服务随时可能在国际主干网上被切断。
  
     此次信产部域名体系调整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解决这种情况。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有关负责人表示,域名体系调整后,我国网络用户访问这些重要机构网站时,信号直接走国内的解析服务器,不必再经美国域名公司ICANN管理下的解析服务器,网络安全性得到加强。
  
     据了解,国家一直在大力支持和推广CN域名的注册和使用,目前CN域名的注册量已逼近120万个,位居亚洲第一,增长速度也居全球首位,明年CN域名注册量将超越COM域名。在CN域名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后续产业链的发展和虚拟主机等业务的发展。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拥有独立域名的网站数增加了9万个,而去年下半年才增长2万个。可以说,以CN域名为龙头带动了互联网基础设施的良性发展。
  
     近年来,连续发生的多家中国企业的COM域名遭受外国公司的掠夺,致使企业的网站随着域名丢失而消亡,公司因此陷入困境的事件,严重的域名掠夺已经给中国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这些纠纷都需要美国的相应机构来解决,而中国企业经常得不到公正的裁决。同样有利的是,CN域名由我国自主管理,适用我国法律、法规,并由我国仲裁机构和法律机构进行裁决,有效保障了我国注册者的正当权益。
  
     过去,互联网企业大多提COM域名,现在情况则迥然不同。大量企业开始认为,拥有一个CN域名才更是企业应有的身份标识。主推CN域名,是当今域名行业发展的大动向。伴随着企业团体对CN域名的日益认同,伴随国内几大域名注册商以CN域名为主攻方向中国互联网将从“唯COM独尊的时代”真正步入“CN时代”。
  
  
     6、地方重点新闻网站重新整合
  
     2006年一月一日,安徽中安网正式并入安徽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中安在线;广西省委宣传部主办的桂龙网已经与广西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新桂网合并组成新的广西新闻网;湖南红网整体移交给湖南省出版集团主管,并由旗下的潇湘晨报社主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下的河南报业网与大河网合并组成新的大河网。另外,还有一些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即将有新的东家。
  
  
     从这些网站合并来看,都是具有强大传统媒体资源的报业集团“吞”下没有传媒背景的新闻网站,例如中安网起初以行政命令方式由筹资成立的,网站的管理权经过几次变动,但产权的归属问题一直十分模糊,管理体制上的障碍难以克服,此外网站没有自己的新闻资源,知识产权问题也是困扰网站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安网的继续发展非常艰难。
  
  
     尽管这些网站的合并一般都是行政命令的“中国式”合并,而并非资本意愿,但合并对于没有传媒资源的新闻网站来说是有利的,网站有了自己的新闻资源,尤其是在市场有限的格局下,几家网站的投资无疑是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其实合并更能有效促进报网互动,将虚拟的网络世界在现实中找到对应点,也使平面媒体的传播延伸到网络上来。平面媒体有着丰富的采编力量,加上网络编辑的新锐力量,这方面大有可为,应该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各级宣传部主办的新闻网站投资一般都是事业经费,随着经费的减少生存面临考验,在自身不能造血的前提下,其发展更是更是雪上加霜。地方重点新闻网站通常是一个拼合体,它们通过公司制或股份制形式组建,开办资金和人力资源基本靠省级主要媒体机构共同捐助和贡献。产权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划归到报业集团之后明晰了产权,报业集团也可以有目的进行投入,不必像以往管理方担心自己的投入是在替别人喂孩子,因而总是尽量设法减少或避免投入;合并后报业集团将旗下新闻资源的互联网传播的版权授权给新组建的网站,这对网站的内容建设意义重大。
  
  
     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应该继续由宣传部主办,还是和当地主要传统媒体的网站合并?重组后的广西新闻网总编辑王庆分析了合并和独立的利弊:合并后,网站从宣传部得到政策支持比独立前少。在报业集团内部,网站的地位只相当于排位比较靠后子报;不合并,宣传部办的网站没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宣传部也不可能有较多的资金进行连续的投入。
  
  
     报业集团旗下的网站有媒体资源和稳定持续的投入,发展势头良好。虽然目前新闻网站在报业集团内部的地位仅仅是一个子报子刊的地位,将来新闻传播的主流渠道可能是网络媒体,虽然报纸影响力的降低是报业集团的领导所难以接受的,但报网联动双赢仍是领导们必须要考虑的。未来网络媒体什么形态很难界定,但作为第四媒体,就必须是独立的媒体,必须根据自己的特点走一条相对独立的路,这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7、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移动联合整治SP市场
  
     2006年7月1日起,中国移动开始对SP(增值服务提供商)出台最严厉的“招数”,要求SP须启动用户对短信、彩信等订制的二次确认;SP对信息费投诉必须在48小时内返还等规定。其中包括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意向:地方SP一旦出现违规,可能会被省级移动公司上报中移动集团公司,并在全国关闭端口等11条整治措施被业界称为“11条军规”。其中,“二次确认”(即用户必须再次确认是否订购业务才能产生订购关系)“杀伤性”最大。
  
  
     在中移动的内部报告中,中移动将所有SP可能的违规行为悉数总结,SP的“罪行”主要分为两大类,强行订购和用户欺诈。其中包括,用户浏览SP或免费WAP页面,被直接订购SP的业务;用户访问SPWAP页面或SP采用PUSH方式,将病毒安装至用户手机,代替用户实施定购;另外,SP攻击WAP网关漏洞,攻击百宝箱平台漏洞,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订购百宝箱业务,内部安全管理等情况最为严重。
  
  
     甚至有SP通过拉拢中移动旗下卓望公司的系统维护人员,通过直接操作内部数据库实施强行定制;SP还盗窃用户梦网密码,通过梦网网站实施强行订购;或有内部人员关闭1862提示,配合SP实施强行定制。SP欺诈用户的手法也是多种多样,包括违约群发诱导定制,如非法短信群发,含有挑逗性内容,宣传IVR等梦网业务;隐藏业务资费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诱导,违规开展按条定制业务。
  
  
     中移动此次提出的目标是,“彻底”解决增值服务中SP存在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和诱骗定制等问题,开启“二次确认”,对所有梦网定制类业务(含短信、彩信、WAP门户类业务)客户在正式收费前,都进行两次提醒确认。在给客户提醒确认的时间段内,客户可免费使用业务。
  
  
     2006年9月14日,信息产业部首次出台了用来规范移动电话信息服务领域内资费和收费的十四个条例。比较中移动先前推出的所谓“11条军规”,信产部的这“14条军规”是更加的严肃具体,不管是统一订购渠道还是必须二次确认,还是消费过程信息的有据可查和保存,都给了消费者一个放心和安心,这些规定对一直处于被动状态投诉无门的消费者来说,无疑是迟到的福音。所以不论从哪一个角度来审视信息产业部的这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都没有不去叫好的理由。
  
  
     事实上,自2003年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移动联合下文整治SP市场之后,每一年关于SP整顿的措施层出不穷。“每年都有十几个。从禁止短信联盟,到SP资质审查、全网SP标准提高,到打击色情信息,再到上MISC平台,二次确认等等”。即使在中移动严厉打击SP违规违约的风口之下,很多SP同样顶风作案,手段隐蔽,导致投诉率一直居高不下,这也是信产部和中移动不断提出整治SP措施的原因。
   在14条和11条“军规”的行业政策调控下,网络媒体受到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其收入单一依靠无线业务的弊端已经显现。众多网络媒体总结为行业政策风险,其实这是给网络媒体敲响了警钟,也给网站带来了新机会,更是网络媒体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和必经之路。网站必须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8、中国互联网协会“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成立
  
     流氓软件自出现有五六年,尽管业界已形成了泛联盟共同狙击该类软件,但事实上,流氓软件并未销声匿迹。相反,其发展更是突飞猛进,大有形成产业之势。
  
  
     2006年8月,阿里巴巴与奇虎董事长周鸿的争论,使得大家痛恨以久的“流氓软件”彻底浮出水面。
  
  
     从瑞星发布《2006上半年电脑病毒疫情《互联网安全报告》看,除了病毒数量爆炸式增长5倍外,流氓软件侵害用户的数量在历史上第一次超过病毒。来自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数据显示,我国现在有超过130种恶意插件通过互联网传播。iResearch的调查数据也证实,2006年上半年新型恶意软件的受害用户数首次超过了病毒,成为了新的互联网公害。
  
  
     奇虎发布的“360安全卫士”,意在打击强制用户安装的插件和“流氓软件”。而有趣的是,被投诉的十大流氓软件中的3721网络实名插件是由奇虎团队和董事长周鸿当初创造出来的。
  
  
     不久媒体就披露出,“周鸿违背职业道德”的背后其实是庞大的产业利益。
  
  
     受害者愤怒之极,不久网上就有了“反流氓软件联盟”,有了孙海平这样的愿为广大受害者讨个说法的志愿者。于是也就有了相关的诉讼。
  
  
     2006年10月17日,北京天银大厦A东座一楼门口赫然立起一块引路牌,上书“中国互联网协会反恶意软件研讨会”。在协会8楼会议室,行业代表、专家济济一堂,历经近4小时的激烈讨论,最终宣告针对“流氓软件”的“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以下简称‘协调工作组’)”正式成立。
  
  
     中国互联网协会国际合作与宣传部副部长戴炜指出,协会在10月17日召开的“反恶意软件研讨会”,将“流氓软件”的称谓正式改为“恶意软件”,同时就治理“恶意软件”的工作思路和长效机制进行了讨论。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指出,在行业企业的建议和倡导下,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成立“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以行业自律的方式团结广大企业,共同抵制“恶意软件”的传播。
  
  
     2006年11月22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了最终版本的“恶意软件”定义、标准、特征和分类。
   最近,国内“流氓软件”第一案——“百度、搜狐、中搜诉8848插件案”终于在北京高级法院终审判决下划上了句号,8848向百度等三家网站赔款共计116万。
  
  
     无论是“流氓软件”或是“恶意软件”,在互联网厂商受到利益的驱使,就可能生根发芽。有网民担忧,“恶意软件”会像盗版毁掉软件市场一样的将互联网第二个春天毁灭。实际上,网民希望看到的,应该不仅仅是几家厂商联合来查杀“恶意软件”,真正健全相关法律和行业规范,才是当务之急。
  
  
   9、广电总局规范网络视频
  
     恶搞《无极》的视频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让胡戈成名,也让网络视频恶搞疯狂地躁动了起来,在今年8、9月间更是达到了沸点。
  
  
     胡戈在互联网上发布的DV短片《鸟笼山剿匪记》就曾引起广电总局的高度重视。据有关人士透露,根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即“39号令”)的第17条规定,这类有影视剧情节的网络短片,因其存在“向公众传播”的目的,同样需要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许可证。
   目前在很多视频网站上都充斥着一些大打擦边球的不健康视频,虽然这些视频内容并没有太出格之处,但网站方面为了吸引眼球往往将其标题做得生猛热辣,从某种程度上给人感觉网络视频普遍层次较低。
  
  
     一段时间以来,裸聊等一些非法视频活动遍布网络,对青少年造成恶劣影响,还有一些色情活动借助视频进行非法传播,也引起了公安部门的关注,各地公安机关也多次破获一些案件。
  
  
     “可能这样的视频内容只占网络视频总量的10%左右,但是因为这类视频的点击量要普遍大于一般的视频,导致影响面远远超过它的数量比例。”国内著名的播客网站菠萝网CEO顾少丰表示,“正是这样才让网络视频背上了很沉重的社会压力。”
  
  
     同时以胡戈为代表的“恶搞”一族也让网络视频遭遇了另外一重压力。盗版侵权的指责只是一个方面,胡乱篡改革命题材或者严肃题材的作品更让“恶搞”者难逃唾沫。
  
  
     2004年7月,广电总局曾经颁发《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即“39号令”),对包括互联网、手机、电视等不同终端在内的视频内容给予了诸多规定。
  
  
     “39号令”明文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根据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许可证》。而互联网企业得到的许可证数量并不多。
  
  
     “39号令”还明文规定: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利用一切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均属广电总局监管范围之列。这也意味着,任何在互联网传播的视频节目,不仅是电视节目,还包括视频短片,都必须接受广电总局的监管。
  
  
     “39号令”第17条还规定,有影视剧情节的网络短片,因其存在“向公众传播”的目的,同样需要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相关许可证。
  
  
     若违反“39号令”规定,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网络视频、音频节目越来越多的时候,如何管理已经成为主管部门急需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目前,国家广电总局正在制订互联网视频新管理条例。
  
  
     业内人士一致认为“即将颁布的新条例,将针对整个行业的违规行为展开严厉打击,打击重点是色情淫秽内容和非法短片。”裸聊等一些借助互联网传播色情淫秽的视频将被斩断,国内数万家视频网站将面临一次彻底“查毒”。
  
  
     广电总局社管司副司长罗建辉表示,为了加强对互联网违规视频的监管和打击,广电总局已经建立比较先进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中心,还在按规划建立北京、上海、广东三个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分中心,并和各个省市的技术监管系统联合,以形成及时有效监管的体系。
  
  
     10、中国博客第一案
  
     2006年11月23日,备受关注的“中国博客第一案”终审落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历时一年的“网络博客案”落下帷幕。
  
  
     2005年11月初,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将中国博客网站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因网站非适格的被告,陈堂发撤诉后又重新将网站的主办单位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引发诉讼的起因缘自中国博客网用户“K007”在自己名曰“长套袜”的博客上,刊发了一篇《烂人烂教材》的网络日志,辱骂陈堂发“是猥琐人”、“简直就是流氓”。陈堂发发现这篇博客日志后,致电中国博客网要求删帖,但网站方面却要他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删帖。因双方观点相左,那篇涉嫌侵权的博客日志便长时间被保留,直到引发诉讼日志才被删除。
  
  
     鼓楼区法院审理认为,《烂人烂教材》因存在侮辱原告的内容构成有害信息,原告当初电话通知被告删除信息,可以认定被告此时已经发现有害信息,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措施停止有害信息的传播。但被告仅仅要求原告提供身份证明而不采取任何措施,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于2006年8月2日一审判决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博客网首页向原告陈堂发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法院经审理,于2006年11月23日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近公布的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发起、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实施的《2006年中国博客调查报告》结果显示,我国博客作者规模已达到1750万,而博客读者则达到7500万以上。
  
  
     从活跃博客的注册年份构成来看,2002年以来,博客规模每年都以2-3倍的速度快速增长,目前的规模较2002年增长了30多倍。以此速度,今年中国活跃博客的数量有望突破1000万。2006年,被视为中国博客井喷年。
  
  
     众多IT从业者认为,博客的社会影响已日益扩大,出现的很多问题需要研究,也需要加强管理,而无论是针对博客托管商还是写博客的人,行业标准的制定和规范管理已经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以博客中国为首的多家博客网站,征集业界专家及广大网民意见,共同起草了《博客公约》。
   专家指出,给博客立法,用法律来约束其发展,如实行博客实名制、审定制、许可制等,已成为当务之急。而且,用一部合理的法律规范、引导、保障博客的健康发展,已成为许多国家的共识。通过监督和立法,打击和淘汰一批违规博客,才能更好地维护博客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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