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汕新闻单位,各区(县)党委宣传部,市各新闻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汕头新闻奖特别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2011年度“汕头新闻奖特别奖”由汕头市委宣传部主办,成立“汕头新闻奖特别奖”评委会,负责组织本届新闻奖特别奖的评审工作。
二、评选范围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表在中央、省级及境外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汕头的新闻作品。
三、奖项设置
本届“汕头新闻奖特别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各个奖项的数额视参评作品的总量及质量另行确定。
四、申报办法
参评作品的申报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市直、区县和市新闻单位以及驻汕各新闻单位的作品申报由单位审定后集中报送,各区县新闻秘书及业余作者可自行报送。
五、其他事项
1、参评作品须一式4份。作品单篇用A4纸复印,并附上申报表(附件2)及发表该作品的原件或采用通知(验审后发还作者)。申报表附于每份作品的前页。
2、凡与上级报、台合作的作品,必须同时填报上级报、台作者的姓名。
3、各参评单位须将参评作品按“2011年度汕头新闻奖特别奖参评作品目录”(附件 1)内容填写完整,并将电子版发至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邮箱(xwk08@163.com)或存盘附送。
4、参评单位或个人于2月15日前将作品送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联系电话:88437320)
5、已参加第六届“南航杯•记者看汕头”评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只须补报2011年11月、12月份发表的参评作品。
附:1、2011年度汕头新闻奖特别奖参评作品目录
2、2011年度“汕头新闻奖特别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1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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